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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南宁专业代孕公司
1、属非婚生育、早婚早育(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)
2、父母双方《居民户口簿》、《居民身份证》
3、若父或母一方下落不明的,申请落户方必须在报告中写明另一方下落不明,并加盖单位、村(居)委会章。
4、联系电话:0771-5878110
5、地址:北宁街69号下辖派出所
6、联系电话:0771-2816104
7、地址:古城路4号下辖派出所
8、联系电话:0771-5888090
9、城区内:00-00-00;
10、县域内:夏季:00-00-00;冬季:00-30-30
二、南宁代孕落户口
1、条件符合、资料齐全,予以当场办理。
2、办理条件
3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并持有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的新生儿。
4、1996年1月1日以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,因特殊情况无法取得《出生医学证明》,但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的新生儿。
5、办理材料
6、有出生医学证明的提供以下材料:
7、《公民申报出生登记申请表》;
8、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(申请落户方);
9、结婚证或者离婚证、离婚判决书或者非婚生育说明(非婚生育说明是指个人声明,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);
10、属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,还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父子(女)亲子鉴定证明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