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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宁接受供精,南宁非婚新生儿入户办理指南

发布时间 2024-02-15

一、南宁专业代孕公司

1、属非婚生育、早婚早育(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)

2、父母双方《居民户口簿》、《居民身份证》

3、若父或母一方下落不明的,申请落户方必须在报告中写明另一方下落不明,并加盖单位、村(居)委会章。

4、联系电话:0771-5878110

5、地址:北宁街69号下辖派出所

6、联系电话:0771-2816104

7、地址:古城路4号下辖派出所

8、联系电话:0771-5888090

9、城区内:00-00-00;

10、县域内:夏季:00-00-00;冬季:00-30-30

二、南宁代孕落户口

1、条件符合、资料齐全,予以当场办理。

2、办理条件

3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并持有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的新生儿。

4、1996年1月1日以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,因特殊情况无法取得《出生医学证明》,但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的新生儿。

5、办理材料

6、有出生医学证明的提供以下材料:

7、《公民申报出生登记申请表》;

8、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(申请落户方);

9、结婚证或者离婚证、离婚判决书或者非婚生育说明(非婚生育说明是指个人声明,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);

10、属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,还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父子(女)亲子鉴定证明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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